偏袒。
袒露雙肩,謂女子兼適兩夫家。典出《太平御覽》卷三八二引 漢 應劭 《風俗通》:“ 齊 有一女,二家求之。其家語其女曰:‘汝欲東家則左袒,欲西家則右袒。’其女兩袒,父母問其故,對曰:‘願東家食而西家息。’以東家富而醜,西家貧而美也。” 清 和邦額 《夜譚隨錄·段公子》:“二君富貴而韶艾,心非木石,能不兩袒?第此非行樂地也,舍後有小樓,幽僻精潔,盍往彼一敘談乎?” 清 和邦額 《夜譚隨錄·段公子》:“設當時妹即兩袒,亦何負於 李生 ?”
坦率,不做作。
形容衣服袒露而狹小。
即僧卻崎。僧尼五衣之一。為一種覆肩掩腋衣。
1.袒衣露臂。 2.袒露右臂。佛教徒表示恭敬的一種方式。
捋袖露臂。
古喪禮,死者已小斂,弔喪者袒衣括髮而吊。語出《禮記·檀弓上》:“主人既小斂,袒、括髮。”《宋書·孝義傳·何子平》:“﹝ 何子平 ﹞母喪去官,哀毀踰禮,每至哭踴,頓絶方蘇。值 大明 末,東土飢荒,繼以師旅,八年不得營葬,晝夜號絶擗踴,不闋俄頃,叫慕之音,常如袒括之日。”《周書·齊煬王憲傳》:“吾與 齊王 異生,俱非正嫡,特為吾意,今袒括是同。” 清 方文 《述哀》詩:“浹旬書始到,旅次聊袒括。”
謂脫去上衣,裸露肢體。古人謝罪或祭祀時的一種表示。
對一方偏向、袒護
露出皮肉挨打。
指汗衫背心。
1.謂脫襪赤足。古人致敬謝罪的一種禮節。 2.表示對神靈的虔誠。 3.袒胸赤足。
袒右膊而割切牲肉,古代天子敬老、養老之禮。語出《禮記·樂記》:“食三老、五更於太學,天子袒而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文選·張衡<東京賦>》:“執鑾刀以袒割,奉觴豆於國叟。” 薛綜 注:“言天子親執鑾刀,袒右膊而割牲,以示敬也。”《周書·于謹傳》:“是以古先明後,感若斯典,立三老五更,躬自袒割。”《資治通鑑·陳文帝天嘉四年》:“有司進饌,帝跪設醬豆,親為之袒割。”
袒露右肩。
謂在君之側袒出正服、裼衣、皮衣的左袖而露出中衣。是一種違禮的不敬之舉。《左傳·哀公十七年》:“大子請使 良夫 。 良夫 乘衷甸兩牡,紫衣狐裘。至,袒裘,不釋劍而食。大子使牽以退,數之以三罪而殺之。” 杜預 注:“食而熱,故偏袒,亦不敬。” 孔穎達 疏:“在君之所,於法唯有露裼衣耳,無露裘之時。今 良夫 為食熱之故,偏袒其裘,則並裘亦袒,是不敬也……三罪:紫衣、袒裘、帶劍。”
逍遙自在。
袒露肩胛。
1.袒露解開。 2.毫無掩飾地敞開。
輔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