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視、小看、鄙棄
侮辱,蔑視
捏造事實來詆毀別人
輕蔑鄙視
詆毀和破壞名譽
細微,微小。
凌侮蔑視。《資治通鑑·梁武帝太清三年》:“﹝ 仲禮 ﹞神情傲狠,陵蔑諸將。” 宋 司馬光 《論李瑋知衛州狀》:“數違君父之命,陵蔑夫家。” 明 李東陽 《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謝公神道碑銘》:“奈侍郎 亨 掌寺事,挾中貴勢,陵蔑官屬,公每正色拒之,為所構陷。”
侵害污衊,誣害。
猶蔑視。
猶微賤。
冷淡輕蔑。
1.微細;沒有什么了不起。 2.猶不如,不及。
1.亦作“ 蔑棄 ”。輕視,鄙棄。《國語·周語下》:“上不象天,而下不儀地,中不和民,而方不順時,不共神祇,而蔑棄五則。”《三國志·魏志·曹爽傳》:“包藏禍心,蔑棄顧命。”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禮部一·舊制一廢難復》:“今不知何時何人作俑,六科都給事,俱隨班駿奔於太廟中矣,此皆蔑棄舊規遺制之極。” 魯迅 《南腔北調集·“連環圖畫”辯護》:“我並不勸青年的藝術學徒蔑棄大幅的油畫或水彩畫,但是希望一樣看重並且努力於連環圖畫和書報的插圖。”2.見“ 蔑棄 ”。
鄙棄凌辱。
1.凌辱蔑視。 2.淩蔑:侮辱,輕視。 3.凌衊:猶凌蔑。
1.沉寂;聲息俱無。 2.引申指空無。 3.冷清孤單。
1.亦作“蔑蠓”。指風雲霧氣等浮游輕揚之物。一說,指蚊。 2.用以形容飛揚。
1.微末,細小。 2.指出身卑賤。
輕慢不敬。
輕賤蔑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