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堂;神廟。
淫祠,祭祀邪神的祠廟。
弔祭。 《史記·秦本紀》:“ 昭襄王 卒…… 韓王 衰絰入弔祠,諸侯皆使將相來弔祠,視喪事。”《史記·楚世家》:“十二年, 秦昭王 卒, 楚王 使 春申君 弔祠於 秦 。”《後漢書·獨行傳·李業》:“ 述 聞 業 死,大驚,又恥有殺賢之名,乃遣使弔祠,賻贈百匹。”
宴餉,犒勞。 享,通“ 饗 ”。祠,祭祀的犧牲。
猶祠堂。
祭神乞福。
齋戒祭祀。
1.祭祀。《史記·封禪書》:“ 杜主 ,故 周 之右將軍,其在 秦中 ,最小鬼之神者。各以歲時奉祠。”《後漢書·桓曄傳》:“ 賜 遣吏奉祠,因縣發取祠具, 曄 拒不受。”2. 宋 代設宮觀使、判官、都監、提舉、提點、主管等職,以安置五品以上不能任事或年老退休的官員等。他們只領官俸而無職事。因宮觀使等職原主祭祀,故亦稱奉祠。見《宋史·職官志十》。《宋史·道學傳三·朱熹》:“詔以 熹 累乞奉祠,可差主管 台州 崇道觀 。” 宋 陸游 《上書乞祠》詩:“上書又乞奉祠歸,夢到湖邊自叩扉。”
管理祠堂的人。
祭祀田神。
掌管祭祀之官。
鄉賢祠。
祀灶。《史記·孝武本紀》:“是時 李少君 亦以祠灶、穀道、卻老方見上,上尊之。” 司馬貞 索隱:“ 如淳 曰:‘祠灶可以致福。’案:禮灶者,老婦之祭,盛於盆,尊於瓶。《説文》、《周禮》以灶祠 祝融 。《淮南子》 炎帝 作火官,死為灶神。”《資治通鑑·漢武帝元光二年》:“ 李少君 以祠灶卻老方見上。” 胡三省 註:“祠灶者,祭灶以致鬼物,化丹砂以為黃金,以為飲食器,可以延年,方士之言云爾。”參見“ 祀灶 ”、“ 祭灶 ”。
祠堂與墳墓
舊時一個家族為祭祀祖先而修建的祠堂
寺觀。
祀神的地方。
在清明等節日致祭。
神祠。
即陪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