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重;崇敬。
遵守職分。
遵循。《後漢書·光武帝紀下》:“ 太宗 識終始之義, 景帝 能述遵孝道。” 南朝 齊 王融 《永明九年策秀才文》之二:“將使杏花菖葉,耕穫不愆;清甽泠風,述遵無廢。”
猶言遵照稟承。 宋 岳飛 《奏措置虔賊狀》:“伏望聖慈速賜指揮,以憑遵稟施行。”《續資治通鑑·宋高宗建炎二年》:“謂之立異好勝,謂之沽譽買直……謂之不遵稟處分,言章交攻,命令切責。”
見“ 遵途 ”。
遵守服從。
遵照約定。
遵照等候。
亦作“ 遵脩 ”。猶言遵循修治。《史記·周本紀》:“﹝ 不窋 ﹞不敢怠業,時序其德,遵脩其緒,脩其訓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篤,奉以忠信。”《漢書·匡衡傳》:“君遵修法度,勤勞公家,朕嘉與君同心合意,庶幾有成。”《三國志·蜀志·劉永傳》:“朕承天序,繼統大業,遵脩稽古,建爾國家,封於東土,奄有 龜 蒙 ,世為藩輔。” 宋 元絳 《熙寧四年大饗明堂御札》:“維仁祖之武,宜謹於遵修。”
謂順應時勢。
遵守教導。
謂遵守法度。
謂遵照典章制度。
遵照實行。
退居以待時機。
恭敬遵奉。舊時臣子言遵奉聖旨的套語。
1.謂遵循先人的往跡。 2.指遵照。
遵守禮法。
指遵照 帝堯 之辦法。《後漢書·盧植傳》:“謹略陳八事:一曰用良,二曰原禁,三曰御厲,四曰備寇,五曰修禮,六曰遵 堯 ,七曰御下,八曰散利……遵 堯 者,今郡守刺史,一月數遷,宜依黜陟,以章能否,縱不九載,可滿三歲。” 李賢 注:“《書》曰:‘三載考績,黜陟幽明。’ 孔安國 注:‘三年考功,三考九年,能否幽明有別,升進其明者,黜退其幽者,此皆 唐 堯 之法也。’”
依照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