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差
宋 制,凡授正官,皆作計給祿俸的虛銜,實不任事。 內外政務則於正官外另立他官主管,稱“差遣”。凡於差遣員額外增添的差遣,叫“添差”。 宋 洪邁 《夷堅乙志·秦昌時》:“既而添差 寧國軍 簽判,不欲往。” 宋 葉紹翁 《四朝聞見錄·衛魁廷尉》:“策中力陳添差贅員之弊。”《續資治通鑑·宋孝宗淳熙三年》:“帝以 張默 為 秀王 夫人之親,欲與一添差監當, 龔茂良 言;‘近制,惟宗室,戚里及歸正人方得添差。’” 范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三編第四章第一節:“它保存 唐 、 五代 留下的無數官位,又設定事實上必需的職和差遣……官職固然多,做官的人數更多,因而有一官五六人共做的怪象, 趙佶 時每一州郡添差歸明官(降人做官)百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