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的詔書。因用黃紙書寫,故名。《舊唐書·李藩傳》:“制敕有不可,遂於黃敕後批之。吏曰:‘宜別連白紙。’ 藩 曰:‘別以白紙,是文狀,豈曰批敕耶!’” 宋 劉克莊 《浪淘沙·丁未生日》詞:“今年黃敕換稱呼,只為此翁霜鬢禿,老不中書。”
謂遵照皇帝的詔令。
鞭打訓誡。《新唐書·李景讓傳》:“雖老猶加箠敕,已起,欣欣如初。”
指帝王詔書。
警飭己身。
亦作“勅斷”。猶裁斷。
教令。
督察敕戒。
猶敕令,詔命。因詔敕須押字判行,故稱。
謹慎不逾矩。《新唐書·外戚傳序》:“ 玄宗 初年,法行近親,里表脩敕。 天寶 奪明,委政妃宗,階召反虜,遂喪天下。”
朝廷頒定的律法。《新唐書·柳登傳》:“ 登 字 成伯 ,淹貫羣書,年六十餘,始仕宦。 元和 初,為大理少卿,與 許孟容 等刊正敕格。”《資治通鑑·唐太宗貞觀十一年》:“ 玄齡 等定律五百條,立刑名二十等……又刪 武德 以來敕格,定留七百條,至是頒行之。”
1.詔書的一種。《新唐書·百官志二》:“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冊書,立皇后、皇太子,封諸王,臨軒冊命則用之……七曰敕牒,隨事承制,不易於舊則用之。”2.授官的文書,委任狀。《資治通鑑·後唐明宗天成元年》:“舊制,吏部給告身,先責其人輸朱膠綾軸錢。喪亂以來,貧者但受敕牒,多不取告身。” 胡三省 注:“受敕牒以照驗供職,苟得一時之祿利;告身,無其錢則不及取矣。”
皇帝頒詔書封賜臣僚爵號。
母親的告誡。
1.皇帝的詔令。 南朝 陳 徐陵 《為貞陽侯重與王太尉書》:“敕諭分明,信誓殊重。”2.告戒曉諭。《漢書·東平王劉宇傳》:“上於是遣太中大夫 張子蟜 奉璽書敕諭之。” 顏師古 注:“約敕而曉告之也。”3.以敕書曉諭。《紅樓夢》第五八回:“敕諭天下,凡有爵之家,一年內不得筵宴音樂,庶民皆三月不得婚姻。”
1.同“脩敕”。 2.謹慎不逾矩。
見“ 宣勑 ”。
整飭法令。 晉 葛洪 《抱朴子·用刑》:“《易》稱明罰敕法,《書》有哀矜折獄,爵人於朝,刑人於市,有自來矣。”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詔策》:“故授官選賢,則義炳重離之輝……明罰敕法,則辭有秋霜之烈,此詔策之大略也。”
下詔令。
帝王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