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石
1.相傳 漢 末 吳郡 陸績 為 鬱林 太守,罷歸少行裝,舟輕難以渡海,因取巨石鎮之。至 吳 ,棄石於 婁門 之野。人稱其廉,號“鬱林石”。石留民間,至 明 時猶存。 弘治 中巡按御史 樊祉 使人移置察院之側,作亭覆之。命名為“廉石”。 清 康熙 間 陳鵬年 為 蘇州 太守,修葺郡學,將石移至郡學內,為 蘇州 古蹟之一。參見“ 鬱林石 ”。參閱 唐 無名氏《大唐傳載》、 明 侯甸 《西樵野記·鬱林太守石》、 清 朱象賢 《聞見偶錄·廉石》。2.比喻清廉的家風。 清 錢謙益 《陳大綬父時霖加贈中憲大夫太僕寺少卿制》:“環堵蕭然,坐客之寒氈未改;門庭寂若,傳家之廉石猶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