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或某個機構的本行業本職工作
1.指停止公務。《北齊書·高叡傳》:“ 高祖 甚以悲傷。語 平秦王 曰:‘此兒天生至孝,我兒子無有及者。’遂為休務一日。” 宋 葉夢得 《石林燕語》卷四:“千秋節,詔天下鹹燕樂,有司休務三日。”《續資治通鑑·宋仁宗康定元年》:“時西邊日警,二府、三司雖假不休務。”2.罷休;停止。 宋 趙令畤 《浣溪沙·王晉卿筵上作》詞之五:“少日懷山老住山,一官休務得身閒。” 宋 趙以夫 《二郎神·次方時父送春》詞:“任詩卷拋荒,棋枰休務,寂寞風簾舞絮。”
指有關警察方面的事務。
清 代後期指與外國有關係的各種事務。
操持;擔任。
辦理郵政業務或從事此項工作的人
猶統轄。
1. [be engaged in proper professions;attend to one's proper duties]:乾正當的職業 年輕人要務正業2. [be engaged in ones job]:從事本職工作
職官名。“雜買務”的簡稱。負責採購物品。 宋 吳自牧 《夢粱錄·諸寺》:“總局二十有四:如諸軍、諸司、糧、審四院,左藏二庫,買務,賣場及編、奎兩司,和劑、惠民四局,祇侯、鈔引院,皆屬掌矣。”按,《宋史·職官志五》:“雜買務,掌和市百物,凡宮禁、官府所需,以時供納。”
鄉村酒店。
指政府部門的公務。
1.民眾承擔的事務。 2.治理人民的事務。
主管陶瓷業務的機構。《續資治通鑑·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帝﹞謂 王旦 、 王欽若 等曰:‘如以鐘鼓樓為漏室,窰務為甄官,豈若直指其名也!悉宜改正。’”
政黨內部有關組織建設等的事務
1.日常的事務 2.主持日常工作的
處理政務。
1.分配職務。 2.猶分司。 3.分內的事務。指公務。
錯誤的事情。
實際事務;要務。 宋 秦觀 《財用策上》:“ 晉 人尚清談而廢實務。” 明 張居正 《答薊鎮總督方金湖書》:“夷酋既已悔罪乞哀,宜開其自新之路,公處之極當機宜。又因而稽覈撫賞一事,尤為邊政實務。”《新華月報》1962年第3期:“他比較崇尚儉約,注重實務。”
致力於政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