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克
1.見“ 柔克 ”。2.亦作“ 柔剋 ”。謂和柔而能成事。《書·洪範》:“六,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剛克,三曰柔克。” 孔 傳:“和柔能治。”《漢書·敘傳下》:“ 孝元 翼翼,高明柔克。” 顏師古 注:“謂人雖有高明之度,而當執柔,乃能成德也。”《後漢書·鄭興傳》:“今陛下高明而羣臣惶促,宜留思柔剋之政,垂意《洪範》之法。” 李賢 注:“剋,能也。柔剋謂和柔而能立事也。” 明 歸有光 《送張子忠之任南昌序》:“為沉潛之剛克,為高明之柔克,惟其道之所至,不能預期也。”3.謂柔忍克制。 郭沫若 《我的童年》第二篇五:“八世兄高明有餘,沉潛不足,只要稍微柔克一下,前途是不可限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