賜以祭肉,贈以束帛,表示親近。
侑酒,勸進酒食。
勸酒;為飲酒者助興。
禮單。亦借指酬贈禮品。
配享,以功臣附祭於祖廟。
亦作“ 侑樽 ”。助飲興,勸酒。尊,酒器。
指祖宗亡靈。《續資治通鑑·宋仁宗景祐二年》:“王者奉祖宗,尚功德,故禋天祀地,則侑神作主;審諦合食,則百世不遷。”
古祭禮中主人獻酒於侑屍者;勸酒助興。
謂進行侑祭。
配食,祔祭。
謂提高到配享的地位。《續資治通鑑·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帝即位,但以 宣祖 太祖 更配,於是合祭天地,始奉 太祖 升侑焉。”《續資治通鑑·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有司議以 懿德皇后 配享 太宗 廟室,或言 淑德 實當升侑,議久未決。”
1.勸食,侍奉尊長進食。 2.指祭祀中為先人助歆享酒食之興。 3.侑祠。附祭。
宴會上侑賓的禮物。
配享,以後死的賢哲附祭於 孔 廟。 《清史稿·禮志三》:“﹝ 道光 ﹞十六年,詔祀 孔子 不得與 佛 老 同廟。是後復以 宋 臣 文天祥 、 宋 儒 謝良佐 侑饗雲。 鹹豐 初,增先賢 公明儀 , 宋 臣 李綱 、 韓琦 侑饗。”
猶助興。
一指勸酒佐助飲興,二指佐餐下酒。
謂勸人喝酒、吃飯。漢 馬融 《長笛賦》:“食舉《雍》徹,勸侑君子。”《資治通鑑·隋煬帝大業六年》:“帝每日於苑中林亭間盛陳酒饌……帝與寵姬為一席,略相連線,罷朝即從之,更相勸侑,酒酣殽亂,靡所不至。” 郭沫若 《蘇聯紀行·日記·六月二十八日》:“我們在旅館裡吃了中飯才不久,實在沒有方法再吃,但經不過 齊老 的懇切勸侑,結果還是喝了三杯伏特加。”
勸告。
侑觴,勸酒。 斝,酒器。 清 馮桂芬 《顧蓉莊年丈七十雙壽序》:“越數日,君即謁假歸 婁東 ,將為我年伯 蓉莊先生 、年伯母 施宜人 舉七秩雙壽之觴。瀕行,屬 桂芬 一言,以當侑斝之樂章。”
為宴飲者助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