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前斫案決大議,赤壁火船燒戰旗。若使曹瞞忠漢室,周郎焉敢破王師。
王周,明州奉化(今屬浙江)人。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進士(《乾道四明圖經》卷一二)。乾興元年(1022)以大理寺丞知無錫縣。仁宗寶元二年(1039)又以虞部員外郎知無錫縣(《鹹淳毗陵志》卷一○)。慶曆中知明州(《實慶四明志》卷一)。又嘗知撫州(清光緒《撫州府志》卷三五)。皇祐四年(1052)致仕,歸荊南(《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八《送光祿王卿周致仕歸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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