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小雅》中的多數作品都被指為刺一樣,這首詩也被《毛詩序》認為是“刺幽王”之作。孔穎達疏據毛序鄭箋說:“以其時君臣上下升降舉動皆無先王禮法威儀之文焉,故陳當有禮文以刺之。”但從詩的本身來看,似乎僅為周王會宴諸侯時助興的一首樂歌,而與諷刺無關。樂歌的首兩章均以“交交桑扈”起興,這是《詩經》作品常見的一種表現手法。它的作用在於以一種淺近的自然物象,引出全詩所要記敘的事件或抒發的感情。在起興的物象和表達的內容之間儘管沒有什么必然的直接聯繫,但兩者往往會在某一方面具有內在的通融性,從而使人在不可言傳中獲得聯想和意會的妙趣。如這首詩起興中歡然鳴叫的青雀,光彩明亮的羽毛,就為以下陳述宴飲營造了一種明快歡樂的氣氛,仿佛自然界的青雀與宴飲者之間存在著一種相互作用的心理感應。這種表現手法的運用,大大加強了作品的生動性。從內容來看,這首助興的勸飲樂歌還真有點政治色彩。它上來便指出君子的快樂,是來自上天所賜的福祿;接著又強調君子也就是與會諸侯對於國家的重要性。前兩章的述寫在先揚中已暗伏後抑的因素,所以後兩章即在此基礎上向與飲者提出“不戢不難”和“彼交匪敖”的要求。應該說這種勸說是很尖銳也很嚴厲的,但由於前面“之屏之翰,百闢為憲”的鋪墊,和後面“萬福來求”的激勵,使之顯得從容不迫、合情合理,所以也就更具有理性和感情的說服力。另外,對於“兕觥其觩,旨酒思柔”兩句也應予以注意。它的表面作用是點出飲酒,在全詩中立一基點,據此可認為它是周王宴飲諸侯時所奏的樂歌;但在第四章的前面,它的特殊地位又對以下的“匪敖”,起著一種隱喻的暗示。它似乎是在告訴人們:正和性柔能使酒美一樣,人不傲才能福祿不斷。這種隱喻,是很有深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