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兵級宥康永年未六十一日相繼力求歸農余因原文注釋譯文,虞兵級宥康永年未六十一日相繼力求歸農余因賞析作者吳芾簡介

虞兵級宥康永年未六十一日相繼力求歸農余因

[作者] 吳芾   [朝代] 宋

仕宦老不休,虞兵乃知止。
低頭愧斯人,三嘆不能已。

《虞兵級宥康永年未六十一日相繼力求歸農余因》賞析

【原題】:虞兵級宥康永年未六十一日相繼力求歸農余因嘉其志作小絕以紀之

《虞兵級宥康永年未六十一日相繼力求歸農余因》作者吳芾簡介

吳芾

吳芾(1104—1183),字明可,號湖山居士,田市吳橋村人。紹興二年(1132)進士,官秘書正字,因揭露秦檜賣國專權被罷官。後任監察御史,上疏宋高宗自愛自強、勵精圖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