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首抒寫詩人對妙齡歌女留戀惜別的心情。齊、梁之間的江淹曾經把離別的感情概括為“黯然銷魂”四字。但這種感情的表現,卻因人因事的不同而千差萬別,這種感情本身,也不是“悲”、“愁”二字所能了得。杜牧此詩不用“悲”、“愁”等字,卻寫得坦率、真摯,道出了離別時的真情實感。詩人同所愛不忍分別,又不得不分別,感情是千頭萬緒的。“多情卻似總無情”,明明多情,偏從“無情”著筆,著一“總”字,又加強了語氣,帶有濃厚的感情色彩。詩人愛得太深、太多情,以至使他覺得,無論用怎樣的方法,都不足以表現出內心的多情。別筵上,悽然相對,象是彼此無情似的。越是多情,越顯得無情,這種情人離別時最真切的感受,詩人把它寫出來了。“唯覺樽前笑不成”,要寫離別的悲苦,他又從“笑”字入手。一個“唯”字表明,詩人是多么想面對情人,舉樽道別,強顏歡笑,使所愛歡欣!但因為感傷離別,卻擠不出一絲笑容來。想笑是由於“多情”,“笑不成”是由於太多情,不忍離別而事與願違。這種看似矛盾的情態描寫,把詩人內心的真實感受,說得委婉盡致,極有情味。題為“贈別”,當然是要表現人的惜別之情。然而詩人又撇開自己,去寫告別宴上那燃燒的蠟燭,借物抒情。詩人帶著極度感傷的心情去看周圍的世界,於是眼中的一切也就都帶上了感傷色彩。這就是劉勰所說的:“屬采附聲,亦與心而徘徊”(《文心雕龍·物色》)。“蠟燭”本是有燭芯的,所以說“蠟燭有心”;而在詩人的眼裡燭芯卻變成了“惜別”之心,把蠟燭擬人化了。在詩人的眼裡,它那徹夜流溢的燭淚,就是在為男女主人的離別而傷心了。“替人垂淚到天明”,“替人”二字,使意思更深一層。“到天明”又點出了告別宴飲時間之長,這也是詩人不忍分離的一種表現。詩人用精煉流暢、清爽俊逸的語言,表達了悱惻纏綿的情思,風流蘊藉,意境深遠,餘韻不盡。就詩而論,表現的感情還是很深沉、很真摯的。杜牧為人剛直有節,敢論列大事,卻也不拘小節,好歌舞,風情頗張,本詩亦可見此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