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鹿鳴原文注釋譯文,小雅·鹿鳴賞析作者佚名簡介

小雅·鹿鳴

[作者] 佚名   [朝代] 先秦

呦呦鹿鳴,食野之苹。我有嘉賓,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將。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鳴,食野之蒿。我有嘉賓,德音孔昭。視民不恌,君子是則是效。我有旨酒,嘉賓式燕以敖。

呦呦鹿鳴,食野之芩。我有嘉賓,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樂且湛。我有旨酒,以燕樂嘉賓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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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鹿鳴》譯文

一群鹿兒呦呦叫,在那原野吃艾蒿。我有一批好賓客,彈琴吹笙奏樂調。一吹笙管振簧片,捧筐獻禮禮周到。人們待我真友善,指示大道樂遵照。

《小雅·鹿鳴》註釋

⑴呦(yōu)呦:鹿的叫聲。朱熹《集傳》:“呦呦,聲之和也。”
⑵苹:藾蒿。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藾蒿,葉青色,莖似箸而輕脆,始生香,可生食。”
⑶簧:笙上的簧片。笙是用幾根有簧片的竹管、一根吹氣管裝在斗子上做成的。
⑷承筐:指奉上禮品。毛傳:“筐,篚屬,所以行幣帛也。”將:送,獻。
⑸周行(háng):大道,引申為大道理。
⑹蒿:又叫青蒿、香蒿,菊科植物。
⑺德音:美好的品德聲譽。孔:很。
⑻視:同“示”。恌:同“佻”。
⑼則:法則,楷模,此作動詞。
⑽旨:甘美。
⑾式:語助詞。燕:同“宴”。敖:同“遨”,嬉遊。
⑿芩(qín):草名,蒿類植物。
⒀湛(dān):深厚。《毛傳》:“湛,樂之久。”

《小雅·鹿鳴》賞析

《小雅·鹿鳴》是《經》的“四始”詩之一,是古人在宴會上所唱的歌。據朱熹《詩集傳》的說法,此詩原是君王宴請群臣時所唱,後來逐漸推廣到民間,在鄉人的宴會上也可唱。朱熹這一推測該是符合事實的,直到東漢末年曹操作《短歌行》,還引用了此詩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賢才的願望,說明千餘年後此詩還有一定的影響。
詩共三章,每章八句,開頭皆以鹿鳴起興。在空曠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閒地吃著野草,不時發出呦呦的鳴聲,此起彼應,十分和諧悅耳。詩以此起興,便營造了一個熱烈而又和諧的氛圍,如果是君臣之間的宴會,那種本已存在的拘謹和緊張的關係,馬上就會寬鬆下來。故《詩集傳》云:“蓋君臣之分,以嚴為主;朝廷之禮,以敬為主。然一於嚴敬,則情或不通,而無以盡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飲食聚會,而制為燕饗之禮,以通上下之情;而其樂歌,又以鹿鳴起興。”也就是說君臣之間限於一定的禮數,等級森嚴,形成思想上的隔閡。通過宴會,可以溝通感情,使君王能夠聽到群臣的心裡話。而以鹿鳴起興,則一開始便奠定了和諧愉悅的基調,給與會嘉賓以強烈的感染。
此詩自始至終洋溢著歡快的氣氛,它把讀者從“呦呦鹿鳴”的意境帶進“鼓瑟吹笙”的音樂伴奏聲中。《詩集傳》云:“瑟笙,燕禮所用之樂也。”按照當時的禮儀,整個宴會上必須奏樂。《禮記·鄉飲酒義》云:“工入升歌三終,主人獻之。笙入三終,主人獻之。間歌三終,合樂三終,工告樂備,遂出。……知其能和樂而不流也。”據陳澔注,樂工升堂,“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每一篇而一終。三篇終,則主人酌以獻工焉。”由此可知,整個宴會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詩,而歌唱《鹿鳴》時又以笙樂相配,故詩云“鼓瑟吹笙”。樂譜雖早已失傳,但從詩的語言看,此詩三章全是歡快的節奏,和悅的鏇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詩開頭有“人生苦短”之嘆,後段有“憂從中來,不可斷絕”之悲,唯有中間所引“鹿鳴”四句顯得歡樂舒暢,可見《詩經》的作者對人生的領悟還沒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許因為這是一首宴饗之樂,不容許雜以一點哀音吧。
詩之首章寫熱烈歡快的音樂聲中有人“承筐是將”,獻上竹筐所盛的禮物。獻禮的人,在鄉間宴會上是主人自己,說見上文所引《禮記》;在朝廷宴會上則為宰夫,《禮記·燕義》云:“設賓主飲酒之禮也,使宰夫為獻。”足可為證。酒宴上獻禮饋贈的古風,即使到了今天,在大賓館的宴會上仍可見到。然後主人又向嘉賓致辭:“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諸位光臨,示我以大道”一類的客氣話。主人若是君王的話,那這兩句的意思則是表示願意聽取群臣的忠告。詩之二章,則由主人(主要是君王)進一步表示祝辭,其大意則如《詩集傳》所云:“言嘉賓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當則效。”祝酒之際要說出這樣的話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個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矯正偷薄的民風。如此看來,這樣的宴會不徒為樂而已,它也帶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與首章重複,唯最後幾句將歡樂氣氛推向高潮。末句“燕樂嘉賓之心”,則是卒章見志,將詩之主題深化。也就是說這次宴會,“非止養其體、娛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滿足口腹的需要,而是為了“安樂其心”,使得參與宴會的群臣心悅誠服,自覺地為君王的統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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