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詩的主題,舊說大體相同,《毛詩序》說:“《谷風》,刺幽王也。天下俗薄,朋友道絕焉。朱熹《詩集傳》也說:“此朋友相怨之詩,故言‘習習谷風’,則‘維風及雨’矣,‘將恐將懼’之時,則‘維予與女’矣,奈何‘將安將樂’而‘女轉棄予’哉,”“習習谷風,維山崔嵬’,則風之所被者廣矣,然猶無不死之草,無不萎之木,況於朋友,豈可以忘大德而思小怨乎?”但他沒有將傷友道之絕與刺周幽王硬拉到一起。方玉潤《詩經原始》認同朱熹的觀點,並力駁《毛詩序》“刺幽王”之說穿鑿空泛。從此詩的內容考察,這該是一首被遺棄的婦女所作的詩歌。今人高亨的《詩經今注》、程俊英的《詩經譯註》等均取此說。陳子展《詩經直解》雖仍取舊說,但又說:“此詩風格絕類《國風》,蓋以合樂入於《小雅》。《邶風·谷風》,棄婦之詞。或疑《小雅·谷風》亦為棄婦之詞。母題同,內容往往同,此歌謠常例。《後漢·陰皇后紀》,光武詔書云:‘吾微賤之時,娶於陰氏。因將兵征伐,遂各別離。幸得安全,俱脫虎口。……(《小雅》曰:)“將恐將懼,維予與女。將安將樂,女轉棄予。”風人之戒,可不慎乎!’此可證此詩早在後漢之初,已有人視為棄婦之詞矣。”詩中的女主人公被丈夫遺棄,她滿腔幽怨地回憶舊日家境貧困時,她辛勤操勞,幫助丈夫克服困難,丈夫對她也體貼疼愛;但後來生活安定富裕了,丈夫就變了心,忘恩負義地將她一腳踢開。因此她唱出這首詩譴責那只可共患難,不能同安樂的負心丈夫。詩歌用風雨起興,這手法同《邶風》中的那篇《谷風》如出一轍,兩詩的主題也完全相同,這大概是在風雨交加的時候最容易觸發人們的悽苦之情。被丈夫遺棄的婦女,面對淒風苦雨,更會增添無窮的傷懷愁緒,發出“秋風秋雨愁煞人”的哀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