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氏將伐顓臾原文注釋譯文,季氏將伐顓臾賞析作者孔子及弟子簡介

季氏將伐顓臾

[作者] 孔子及弟子   [朝代] 先秦

季氏將伐顓臾。冉有、季路見於孔子曰:“季氏將有事於顓臾。”

孔子曰:“求!無乃爾是過與?夫顓臾,昔者先王以為東蒙主,且在邦域之中矣,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為?”

冉有曰:“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

孔子曰:“求!周任有言曰:“陳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且爾言過矣。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

冉有曰:“今夫顓臾,固而近於費。今不取,後世必為子孫憂。”

孔子曰:“求!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夫如是,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今由與求也,相夫子,遠人不服、而不能來也;邦分崩離析、而不能守也:而謀動干戈於邦內。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

《季氏將伐顓臾》賞析

季氏伐顓臾一事,是在“陪臣執國政”的魯國的特殊背景下發生的。“陪臣”指的是孟孫氏、叔孫氏、季孫氏三家。他們的先祖即慶父、叔牙和季友都是魯桓公(前771---前694在位)的兒子、魯莊公(前693---前662在位)的弟弟,號稱“三桓”。到孔子這時,“三桓”執魯國國政已達一百六七十年之久。在這一百多年間,公室(魯君)和私室(三桓)之間的主要鬥爭有:①前594(魯宣公十五年)針對三家分地擴展頒布了“稅畝”制度;②前562(魯襄公十一年)三家“作三軍,三分公室,各有其一”;③前517(魯昭公二十五年)欲誅季,三桓聯合進攻,昭公被迫逃亡。這鬥爭一直繼續到戰國初年,《史記·魯周公世家》說:“悼公之時,三桓勝,魯如小侯,卑於三桓之家。”
季氏將伐顓臾一事,不見經傳。後世注家以為是子路、冉有向季氏轉達了孔子的意見,季氏懼禍而止。《史記·孔子世家》載:“仲由為季氏宰”在前497(定公十三年);季康子召冉有在前492(魯哀公三年),其時子路隨孔子在陳。至於二人何時同為季氏家臣,則不得而知。《史記·仲尼弟子列傳》載有季康子向孔子詢問季路、冉有才能的事,也不著年代。據推測當在魯哀公初年。
孔子一貫反對“陪臣執國政”,對三桓的指責在《論語》中就有許多記載。
文章主要記錄了孔子就季氏將伐顓臾這件事發表的三段議論。第一段話說明了他反對季氏攻打顓臾的理由;一是“昔者先王以為東蒙主”,即顓臾在魯國一向有名正言順的政治地位;二是“且在邦域之中矣”,即顓臾的地理位置本就在魯國境內,對魯國一向不構成威脅;三是“是社稷之臣也”,意即顓臾素來謹守君臣關係,沒有攻打的理由,孔子的話體現了他治國以禮,為政以德的政治主張,反對強行霸道,訴諸武力。 第二段孔子引用周任的名言:“陳力就列,不能者止”批評冉有、季路推卸責任的態度。第三段話孔子正面闡述他的政治主張。
此文是篇駁論,借對話形式展開批駁,破中有力,運用了歷史材料,“昔者先王以為東蒙主”;現實事例,顓臾在“邦域之中”,“是社稷之臣”;名人名言,“周任有言曰:‘陳力就列,不能者止。’”三種論據,立論堅實可靠,駁斥也有理有據。
文中的比喻句形象表達孔子的觀點。“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用盲人攙扶者的失職來比喻冉有、季路作為季氏家臣而沒有盡到責任。“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的比喻有雙重喻義:一是將季氏比作虎兕,將顓臾比作龜玉。季氏攻打顓臾,好比虎兕跑出籠子傷人;顓臾如被攻滅,好比龜甲、玉石毀於盒中,二是將冉有、季路比作虎兕、龜玉的看守者,虎兕出柙傷人,龜玉毀於櫝中,是看守者的失職。冉有、季路作為季氏家臣若不能勸諫季氏放棄武力,致使顓臾被滅,也是他們的失職。
文中有三處用了反詰句,“何以伐為?”“則將焉用彼相矣?”“是誰之過與?”反詰句的運用使句子感情色彩強烈,批駁力較強;也使肯定的答案寓於反問當中,使肯定更為有力,語氣亦更加含蓄,引人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