猗嗟原文注釋譯文,猗嗟賞析作者佚名簡介

猗嗟

[作者] 佚名   [朝代] 先秦

猗嗟昌兮,頎而長兮。抑若揚兮,美目揚兮。巧趨蹌兮,射則臧兮。

猗嗟名兮,美目清兮,儀既成兮。終日射侯,不出正兮,展我甥兮。

猗嗟孌兮,清揚婉兮。舞則選兮,射則貫兮。四矢反兮,以御亂兮。

《猗嗟》賞析

關於《猗嗟》一的主題,有主刺與主美二說。主刺說由來已久,其背景源於齊襄公兄妹亂倫故事。公元前694年(周莊王三年)春正月,齊襄公求婚於周王室,天子允婚,同意王姬下嫁於齊,並命魯桓公主持婚禮大事。齊與魯乃姻戚之邦。魯桓公奉周天子之命至齊商議婚娶大事,自然偕夫人文姜(齊襄公之妹)一同前往。文姜歸國之後,兄妹相見,舊情萌發又乾出亂倫之事來,且被其夫魯桓公偵悉。為了掩蓋其醜行,齊襄公命人於餞行之後,乘醉將魯桓公殺死,偽稱暴疾而亡。魯桓公死後,其子同繼位,史稱魯莊公。《毛詩序》的作者將此詩附會這個歷史故事,認為是齊人諷刺魯莊公的作品。《詩序》云:“《猗嗟》,刺魯莊公也。齊人傷魯莊公有威儀技藝,而不能以禮防閒其母,失子之道,人以為齊侯之子焉。”這種解釋的確牽強。《猗嗟》詩中除第二章的“展我甥兮”一語中的“甥”可比附齊襄公與魯莊公的舅甥關係外,其餘內容則與故事毫不相涉。即使“甥”字,古人解釋亦多歧義。《詩經稗疏》云:“古者蓋呼妹婿為甥。”孔疏則云:“凡異族之親皆稱甥。”所以清人方玉潤不同意《毛詩序》主刺的解釋,他在《詩經原始》一書中說:“愚於是詩,不以為刺而以為美,非好立異,原詩人作詩本意蓋如是耳。”但方氏仍然以為此詩的本事是齊襄公兄妹亂倫之事。他說:“此齊人初見莊公而嘆其威儀技藝之美,不失名門子,而又可以為戡亂材。誠哉,其為齊侯之甥矣!意本讚美,以其母不賢,故自後人觀之而以為剌耳。於是議論紛紛,並謂‘展我甥兮’一句以為微詞,將詩人忠厚待人本意盡情說壞。是皆後儒深文奇刻之論有以啟之也。”其實,方氏本人將此詩本事附會舊說,也是“深文奇刻”的“後儒”之一。所不同者,僅主刺主美之異。
將此詩本事與齊襄公兄妹亂倫故事扯在一起,缺乏依據。就詩論詩,不過是一首讚美一位少年射手的詩作。詩分三章,每章內容分為兩個部分,一是讚美形象之美,二是讚美技藝之高。
這首詩每章均以“猗嗟”發端。按“猗嗟”為嘆美之詞,相當於現代漢語中的“啊”或“啊呀”。用這種嘆美詞語開頭的詩句,具有一種先聲奪人的藝術效果,提醒讀者注意詩人所要讚美的人或事。它在描寫少年射手的形象和技藝時,起到一種渲染烘托的作用。
在讚頌少年形象之美時,突出他身體強壯的特點。詩一開頭就寫道:“猗嗟昌兮,頎而長兮。”“昌”,粗壯結實之謂;“頎”和“長”乃高大之謂。這位長得高大、粗壯、結實的少年成為一名優秀射手,是毫不足怪的。
在讚頌少年形象時,還突出其面部特徵,尤其眼睛的描寫細緻入微。讚美他“美目揚兮”、“美目清兮”、“清揚婉兮”,這三句詩中的“揚”“清”“婉”,都是刻畫他目光明亮,炯炯有神。因為明亮的目光,是一位優秀射手所必不可少的生理條件。
除以上兩個方面外,還讚美他“巧趨蹌兮”,步履矯健,走起路來速度甚快。還讚美他“舞則選兮”,身體靈活,動作優美。這些也是一位優秀射手不可缺少的身體素質。
詩中對形象的讚頌,是為讚美他的射箭技術服務的。假若這位少年沒有以上所描寫的身體素質,他也就不可能成為一位優秀射手了。
詩的第一章以“射則臧兮”一句總括他的射技之精。第二章則以“終日射侯”一語,讚美少年的勤學苦練精神;以“不出正兮”一語讚美他的射則必中的技藝。第三章以“射則貫兮”讚美他的連射技術。這種連射不是兩箭、三箭的重複入孔,而是“四矢反兮”,連續四矢射中一的,是一位百發百中的射手了。至此,這位少年射手的形象和技藝均描寫得栩栩如生了。具有這種高超射技的少年,自然是國家的棟樑之材。“以御亂兮”一語,是全詩的結束,也是對他的總體評價。
清人姚際恆《詩經通論》評此詩“三章皆言射,極有條理,而敘法錯綜入妙”,確為有心得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