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光大師(師以草書應制)原文注釋譯文,送光大師(師以草書應制)賞析作者簡介

送光大師(師以草書應制)

禹祠分首戴灣逢,健筆尋知達九重。
聖主賜衣憐絕藝,侍臣摛藻許高蹤。
寧親久別街西寺,待詔初離海上峰。
一種苦心師得了,不須回首笑龍鍾。

《送光大師(師以草書應制)》作者簡介

羅隱(833-909),字昭諫,新城(今浙江富陽市新登鎮)人,唐代詩人。生於公元833年(太和七年),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底至京師,應進士試,歷七年不第。鹹通八年(公元867年)乃自編其文為《讒書》,益為統治階級所憎惡,所以羅袞贈詩說:“讒書雖勝一名休”。後來又斷斷續續考了幾年,總共考了十多次,自稱“十二三年就試期”,最終還是鎩羽而歸,史稱“十上不第”。黃巢起義後,避亂隱居九華山,光啟三年(公元887年),55歲時歸鄉依吳越王錢鏐,歷任錢塘令、司勛郎中、給事中等職。公元909年(五代後梁開平三年)去世,享年7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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