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荷花,贛州巢龜亭為曾提管賦原文注釋譯文,青玉案·荷花,贛州巢龜亭為曾提管賦賞析作者趙以夫簡介

青玉案·荷花,贛州巢龜亭為曾提管賦

[作者] 趙以夫   [朝代] 宋代

水亭橫枕荷花浦。覺水面、香來去。亭上佳人云態度。天然嬌韻,十分撋就,唱盡黃金縷。

耳邊低道清無暑。我欲卿卿卿且住。自笑風情衰幾許。一床明月,五更殘夢,不到陽台路。

《青玉案·荷花,贛州巢龜亭為曾提管賦》作者趙以夫簡介

趙以夫

趙以夫(1189-1256),字用父,號虛齋,福建長樂人。南宋嘉定十年(1217)進士。歷知邵武軍、漳州,皆有治績。嘉熙初(1237),為樞密都承旨兼國史院編修官。二年,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副使,四年,復除樞密都承旨,淳祐五年(1245),出知建康府,七年,知平江府。以資政殿學士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