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荷花,贛州巢龜亭為曾提管賦
《青玉案·荷花,贛州巢龜亭為曾提管賦》作者趙以夫簡介

趙以夫(1189-1256),字用父,號虛齋,福建長樂人。南宋嘉定十年(1217)進士。歷知邵武軍、漳州,皆有治績。嘉熙初(1237),為樞密都承旨兼國史院編修官。二年,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副使,四年,復除樞密都承旨,淳祐五年(1245),出知建康府,七年,知平江府。以資政殿學士致仕。
趙以夫(1189-1256),字用父,號虛齋,福建長樂人。南宋嘉定十年(1217)進士。歷知邵武軍、漳州,皆有治績。嘉熙初(1237),為樞密都承旨兼國史院編修官。二年,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副使,四年,復除樞密都承旨,淳祐五年(1245),出知建康府,七年,知平江府。以資政殿學士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