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酬燕公見歸田賦垂贈之作原文注釋譯文,奉酬燕公見歸田賦垂贈之作賞析作者趙冬曦簡介

奉酬燕公見歸田賦垂贈之作

[作者] 趙冬曦   [朝代] 唐代

窮鳥嬰籠綴,孤飛任播遷。

鷦鷯王佐用,復此挫沖天。

楚云何掩郁,湘水亦回邅。

懷哉愧木雁,忽爾枉蘭荃。

愈疾同枚叔,銷憂比仲宣。

歸途書可畏,弱操石猶堅。

覆載雖雲廣,涔陽直塊然。

《奉酬燕公見歸田賦垂贈之作》作者趙冬曦簡介

[唐]定州鼓城(今河北晉縣)人。進士。開元初,累遷中書舍人內供奉,國子祭酒。工正書,景雲二年(七一一)褚慶文所撰唐勝業寺雙彌勒像碑,為其所書。《唐書本傳、金石錄》趙冬曦,(777-750)唐定州鼓城(今河北晉縣)人。進士及第,歷官左拾遺、監察御史、入集賢院修撰、考功員外郎、直學士、中書舍人內供奉,以國子祭酒卒。從儒家的“禮”和“仁”思想出發,提倡“德主刑輔”。他認為,古律條目千條,隋時奸臣弄法,著律時提出“律無正條,出罪舉重以明輕,入罪舉輕以明重。”的斷獄原則。一辭出而廢條目數百。自此輕重依其愛憎,被罰者不知其所以然。法律易知,則下不敢犯;文義深,“則吏乘便而朋附盛”。律、令、格、式,應該刊定科條,直書其事。犯罪者雖貴也按律以斷。律明確則人相信,法律統一則人主尊。他還強調選拔官是治政之本。古時擇選牧宰,皆出於台郎御史,以為榮升。親民之官,人命所錄,故貴其位,而重其人。今則不然,京官不稱職,派為外任;大邑負累,降為小邑;近官不勝任,遷為遠官。此處不行,派往彼處何以能治。這是重近民而賤遠民。冬曦久任學士、國子祭酒,推動了唐代儒學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