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將》是《大武》一成的歌。《大武》原作於武王伐紂成功告廟之時,當時只有三成。《逸周書·世俘》中也有記載,武王班師回鎬京之四月辛亥,“薦俘、殷王鼎,武王乃翼,矢珪矢憲,告天宗上帝。”第四天,“甲寅,謁(告)我(伐)殷於牧野,王佩赤白旂,籥人奏《武》,王入進《萬》,獻《明明》三終。”故王國維《說勺舞象舞》一文推測,《大武》之六成是原先的三成和《三象》合併的,這六成可以分開來表演,還可以獨立表演,於是名稱也就隨之而不同。這一推測大約是正確的。《大武》的樂曲早已失傳,雖有零星的資料,但終難具體描述。然其舞蹈形式則留下了一些粗略的記錄,可以作大概的描繪。第一場,在經過一番擂鼓之後,為首的舞者扮演武王,頭戴冕冠出場,手持乾戚,山立不動。其餘六十多位舞者扮武士陸續上場,長時間詠嘆後退場。這一場舞蹈動作是表示武王率兵北渡盟津,等待諸侯會師,八百諸侯會合之後,急於作戰,而周武王以為伐紂的時機尚不成熟,經過商討終於罷兵的事實。第二場主演者扮姜太公,率眾舞者手持干戈,奮臂擊刺,猛烈頓足。他們一擊一刺,做四次重複,表示武王命太公率敢死隊闖犯敵陣進行挑戰,武王率大軍進攻,迅速獲勝,威振中原。第三場眾舞者由面向北轉而向南,表示周師凱鏇返回鎬京。第四場開始時,眾舞者混亂爭鬥,扮周、召二公的舞者出而制止,於是眾舞者皆左膝跪地,表示成王即位之後,東方和南方發生叛亂,周、召二公率兵平亂的事實。第五場,眾舞者分成左右兩大部分,周公在左、召公在右,振動鈴鐸,鼓勵眾舞者前進,表示成王命周公鎮守東南,命召公鎮守西北。第六場,眾舞者恢復第一場的位置,作閱兵慶典和尊崇天子成王的動作,表示周公平亂以後,慶祝天下太平,各地諸侯尊崇周天子。按傳統說法,《詩經》是配樂舞的歌詞,即詩樂舞三位一體。王國維曾懷疑這一說法,但他撰《周大武樂章考》研究《大武》的歌辭時還是按這一原則進行的,即認為《大武》六成有詩六篇。據《毛詩序》“《武》,奏《大武》也”、“《酌》,告成《大武》也”的說明,與《大武》有關的詩為《武》、《酌》,又據《左傳·宣公十二年》“楚子曰:‘……武王克商,作《頌》曰:……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爾功。’其三曰:‘鋪時繹思,我徂惟求定。’其六曰:‘綏萬邦,屢豐年。’”數語,提及《大武》中詩有《武》、《賚》、《桓》。這樣,六篇就確定了四篇。王國維又根據《周頌》末四篇的排列順序,認為《般》詩為其中一篇。又據《禮記·祭統》“舞莫重於《武宿夜》”一語,推斷還有一篇詩,其中有“宿夜”一詞,“宿夜”即“夙夜”,他認為《昊天有成命》即《武宿夜》,當為《大武》之第一篇歌詩,以下依次為《武》、《酌》、《桓》、《賚》、《般》。後經馮沅君、陸侃如,尤其是高亨的詳細考辨,斷定《大武》第一篇當為《我將》(詳見高亨《周代大武樂考釋》一文),並重新排列了後四成歌詩的次序。於是,《大武》六成的六篇詩的排列次序確定為:《我將》、《武》、《賚》、《般》、《酌》、《桓》。現以高亨的排列次序為依據,分別於各詩之下簡析之。《我將》作為《大武》一成的歌詩。其舞蹈表現周武王觀兵於盟津的歷史事件,據《史記·周本紀》記載,周武王出發前曾往畢地文王墓上舉行過祭祀。他這次出兵伐紂,是以文王為號召,自稱“太子發”,軍中載著文王的牌位,用以召集諸侯會師。所以這首詩原來蓋為出兵前祭祀文王的禱詞,後來伐紂成功,又將該詩確定為《大武》一成的歌詩。《毛詩序》曰:“《我將》,祀文王於明堂也。”蓋《大武》之六篇詩,周代常單獨使用,故於明堂祀文王亦可用該詩。《我將》詩始言奉獻犧牲於天帝,祈求天帝保佑。據《樂記》,《大武》一成象徵武王出征,周人出征,必先祭祀天帝,求得天帝的保佑,此詩的首三句說的就是這事。次言繼承文王之遺志,以求“日靖四方”,也就是統一併安定天下。文王時代,伐犬戎,伐密須,伐耆,伐邘,伐崇,文王歿後,武王欲完成文王未竟事業,伐紂克商,追思文王創業之功,深覺當遵循文王行之有效的種種法典。末言夙夜“畏天之威”,是說自己日夜不忘天帝和文王之命,希望得到他們的幫助,早日安定天下。對武王而言,天命和文王之典是一致的,文王的遺志也就是“天威”(天命之威)。這就是該詩把祭祀文王和禱告上天合而為一的緣故。全詩自始至終,都用第一人稱的口氣,即周武王出兵之前向父親的神靈和上帝陳述出兵的目的,並祈求保佑。其語言質樸,充滿敬畏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