鬩訟   [xì sòng]
[鬩訟]基本解釋
爭訟;爭論。
[鬩訟]詳細解釋
爭訟;爭論。
《隋書·李士謙傳》:“有兄弟分財不均,至相鬩訟, 士謙 聞而出財,補其少者,令與多者相埒。” 章炳麟 《答鐵錚》:“上自 孔子 ,至於 孟 荀 ,性善性惡,互相鬩訟。”
[鬩訟]百科解釋
鞍山清真寺位於遼寧省鞍山市鐵西區。清順治八年(1651年)拔民,關內部分回族相繼遷入沙河,至清鹹豐三年(1853年)沙河清真寺落成,規模相當可觀,任職教長楊殿鰲等人。清宣統二年(1910年)沙河楊氏大戶分支於鞍山市中心八卦溝又建一所清真寺;民國6年(1917年)八卦溝清真寺遷至啟明老街;1936年因故後遷繁榮七道街(今址)。 更多→ 鬩訟
[鬩訟]英文翻譯
At fir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