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廉地   [yǎng lián dì]
[養廉地]基本解釋
清 制,對官吏除發常俸外,另給恩俸名曰“養廉”;或劃給土地,以供收租,名曰“養廉地”。
[養廉地]詳細解釋
清 制,對官吏除發常俸外,另給恩俸名曰“養廉”;或劃給土地,以供收租,名曰“養廉地”。
《清史稿·食貨志一》:“各城伯克向有養廉地,自改郡縣,裁伯克廉地一律入官佃租。”
[養廉地]百科解釋
“養廉地”是清代的一種廉政制度,在發放給官員的俸祿之,再劃給土地,以供其收租,以減少官員貪污,名曰“養廉地”。 更多→ 養廉地
[養廉地]英文翻譯
Hones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