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媳婦   [yǎng xí fù]
[養媳婦]基本解釋
〈方〉童養媳
[養媳婦]詳細解釋
幼時即領而養之,待長大後方成婚的兒媳婦。語本《三國志·魏志·東沃沮傳》“飲食居處,衣服禮節,有似 句麗 ” 裴松之 注引 三國 魏 魚豢 《魏略》:“其嫁娶之法,女年十歲,已相設許。壻家迎之,長養以為婦。” 孫錦標 《通俗常言疏證·家族》:“養媳婦,《三國志·東夷傳》:‘ 沃沮國 女至十歲,壻家即迎之,長養為婦。’今人所謂養媳婦是也。”亦省稱“ 養媳 ”。
清 采蘅子 《蟲鳴漫錄》卷二:“有養媳十二三齡,依夫姊而居。”《戲曲劇本選集·藍橋會》:“ 韋郎 一去無音信,我在中途遇強人,賣與 藍家 做養媳,從此跳下陷人坑。”
[養媳婦]百科解釋
養媳婦,拼音是yǎngxífu,是一個漢語辭彙,釋義為方言,童養媳。 更多→ 養媳婦
[養媳婦]英文翻譯
child daughter-in-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