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臬   [chén niè]
[陳臬]基本解釋
《書·康誥》:“王曰:‘外事,汝陳時臬,司師茲殷,罰有倫。’” 孔 傳:“汝當布陳是法。”後因稱張布刑法為“陳臬”。亦借指任司法官職。
[陳臬]詳細解釋
《書·康誥》:“王曰:‘外事,汝陳時臬,司師茲殷,罰有倫。’” 孔 傳:“汝當布陳是法。”後因稱張布刑法為“陳臬”。亦借指任司法官職。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詩話下·朱文正公詩》:“ 文正 早喪太夫人,而封公健在,至甲申, 文正 陳臬 八閩 ,始歸道山。”
[陳臬]百科解釋
陳臬(1899—?)廣東人,字鶴鳴。曾任汪精衛副官。汪偽行政院庶務科科長、江西省稅務局局長,汪偽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衛士團團長,汪偽中央憲兵司令部司令,汪偽中央憲兵司令部特別黨部特派員。 更多→ 陳臬
[陳臬]英文翻譯
Chenn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