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   [yuàn zhǎng]
[院長]基本解釋
1.唐代御史、拾遺的別稱。
2.唐時亦稱翰林院學士承旨為院長。
3.即山長。舊時書院的主講、主持者。
4.宋元時對地方獄吏的尊稱。
5.舊時小說中對僕從的稱呼。
6.以院命名的某些機關、學校,其首長稱院長。
[院長]詳細解釋
唐 代御史、拾遺的別稱。
唐 李肇 《唐國史補》卷下:“宰相相呼為元老,或曰堂老。兩省相呼為閣老,尚書丞郎郎中相呼為曹長。外郎御史遺補相呼為院長。” 唐 韋迢 有《早發湘潭寄杜員外院長》詩。按, 杜甫 曾任拾遺,故稱其為院長。
唐 時亦稱翰林院學士承旨為院長。
《新唐書·沉傳師傳》:“翰林缺承旨,次當 傳師 , 穆宗 欲面命,辭曰:‘學士、院長參天子密議,次為宰相,臣自知必不能,願治人一方,為陛下長養之。’”
即山長。舊時書院的主講、主持者。
清 乾隆 時改稱院長。參閱 清 梁章鉅 《稱謂錄·書院掌教》。
宋 元 時對地方獄吏的尊稱。
宋 周密 《武林舊事·游手》:“故尹京政先彈壓,必得精悍鉤距、長於才術者乃可。都轄一房,有都轄使臣總轄供申院長,以至廂巡地分頭項火下凡數千人,專以緝捕為職。”《水滸傳》第三八回:“説話的,那人是誰?便是 吳學究 所薦的 江州 兩院押牢節級 戴院長 戴宗 。那時故 宋 時 金陵 一路節級,都稱呼‘家長’; 湖南 一路節級,都稱呼做‘院長’。”《警世通言·白娘子永鎮雷峰塔》:“ 李將仕 與書二封,一封與押司 范院長 ,一封與 吉利橋 下開客店的 王 主人。” 嚴敦易 校註:“這是對於管理刑獄的吏役們的尊稱。”
舊時小說中對僕從的稱呼。
宋 洪邁 《夷堅志補·臨安武將》:“ 向巨源 為大理正,其子 士肅 ,因出謁,呼寺隸兩人相隨,俗所謂院長者也。”
以院命名的某些機關、學校,其首長稱院長。
徐遲 《哥德巴赫猜想》三:“他現在是北京航空學院副院長,全國航空學會理事長 沉元 。”如:人民法院院長;師範學院院長。
[院長]百科解釋
這一稱呼泛指以“院”為名稱的單位的主管人員,一般是某種單位的法定責任人,例如,法院的“院長”,醫院的“院長”,敬老院的“院長”,某學院的“院長”等等。 更多→ 院長
[院長]英文翻譯
de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