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審理案件
指建國。
漢 焦贛 《易林·乾之井》:“ 文王 以成,為 周 開庭。”
審判人員在法庭上對當事人及其他有關的人進行審問和訊問。
《文匯報》1991.8.5:“開庭審理,當面核對。”
開庭審理簡介[hold a court;open a court session] 法庭審理案件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準備工作之後,在法院或其他適宜場所設定的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的過程。 更多→ 開庭
To hold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