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書·良吏傳·吳隱之》:“朝廷欲革 嶺 南之弊, 隆安 中,以 隱之 為竹驤將軍、 廣州 刺史、假節,領平 越 中朗將。未至州二十里,地名 石門 ,有水曰 貪泉 ,飲者懷無厭之欲。
古人云此水,一歃懷千金。試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