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婚姻   [mǎi mài hūn yīn]
[買賣婚姻]基本解釋
把婦女當作商品,索取財物為結婚條件的婚姻形式。是剝削制度的產物。
[買賣婚姻]詳細解釋
把婦女當作商品,索取財物為結婚條件的婚姻形式。是剝削制度的產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買賣婚姻]百科解釋
第三者包括父母違反婚姻自主原則,以索取物財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造成的婚姻。 換親、轉親、童養媳等都是包辦買賣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現。 更多→ 買賣婚姻
[買賣婚姻]英文翻譯
Buying and selling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