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籍   [jì jí]
[記籍]基本解釋
1.計籍;簿書。2.指記於簿籍。 3.典籍。 4.登記在冊。
[記籍]詳細解釋
計籍;簿書。
《漢書·尹翁歸傳》:“ 翁歸 治 東海 明察,郡中吏民賢不肖,及姦邪罪名盡知之。縣縣各有記籍。”《宋史·文苑傳三·姚鉉》:“然狡胥之輩,非其所便,俟其罷官,悉藏記籍,害公蠹政,莫甚於此。”
指記於簿籍。
清 陳儀 《題朱奕韓小照》:“予識 奕韓 於 圖園先生 真州 署中,溫溫恂恂,隨諸賓友後載筆記籍而已。”
典籍。
《六度集經·戒度無極章》:“懷俗記籍萬億之卷,身處天宮極天之壽,而闇於三尊,不聞佛經,吾不願也。” 晉 慧遠 《沙門袒服論》:“雖記籍未流茲土,其始似有聞焉。” 清 魏源 《家塾示兒耆》詩之三:“日月守記籍,朝朝司湢閽。”
登記在冊。
宋 司馬光 《涑水記聞》卷一:“﹝ 太祖 ﹞察內外官,有一材一行可取者,密為記籍之,每一官缺,則披籍選用焉。” 清 唐甄 《潛書·恤孤》:“ 蘇州 有育嬰之堂,以收棄子。凡窮民之不得有其子者,則送之堂中……月給乳婦之食三百錢,乳婦之記籍者三百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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