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視,看不起
認為 [某種事物] 很卑賤、渺小、沒有價值或令人厭惡,從而對它加以輕視,加以嘲笑
藐視、小看、鄙棄
不平等地看待。 清 薛福成 《出使四國日記·光緒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朕恭膺天命,寅紹丕基,中外一家,罔有歧視。” 巴金 《家》二五:“節省時間,便於工作,以及減少社會上歧視女子的心理。”
1.小看或討厭 2.不認真看待
輕視;因厭惡而嫌棄
小看;輕視。
當成仇敵看待;仇視
輕視;小視
小看,看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