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役   [zhí yì]
[職役]基本解釋
1.猶職事。多指較為低賤的職務。 唐 白居易 《首夏病間》詩:“內無憂患迫,外無職役羈。”《水滸傳》第一一八回:“汝是 宋江 手下甚人?有何職役?今番為甚來獻糧投拜?”《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回:“我不懂得跑街是個甚么職役,先要問明。”2.古代官府分派民戶充當官差並供應財物的徭役。 唐 大中 九年(公元855年)令州縣作差科簿,按戶等輪差。 宋 職役分四類:(1)供應官物的,如衙前;(2)督課賦稅的,如里正、戶長、鄉書手等;(3)逐捕盜賊的,如耆長、弓手、壯丁等;(4)供官府使喚的,如承符、人力、手力、散從等。 熙 時職役改為雇役,到 南宋 恢復差役。 明 時亦有職役。
[職役]詳細解釋
猶職事。多指較為低賤的職務。
唐 白居易 《首夏病間》詩:“內無憂患迫,外無職役羈。”《水滸傳》第一一八回:“汝是 宋江 手下甚人?有何職役?今番為甚來獻糧投拜?”《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回:“我不懂得跑街是個甚么職役,先要問明。”
古代官府分派民戶充當官差並供應財物的徭役。
唐 大中 九年(公元855年)令州縣作差科簿,按戶等輪差。 宋 職役分四類:(1)供應官物的,如衙前;(2)督課賦稅的,如里正、戶長、鄉書手等;(3)逐捕盜賊的,如耆長、弓手、壯丁等;(4)供官府使喚的,如承符、人力、手力、散從等。 熙 時職役改為雇役,到 南宋 恢復差役。 明 時亦有職役。
[職役]百科解釋
宋代役法之一。也稱吏役。元代以後﹐職役通稱為“差役”。 更多→ 職役
[職役]英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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