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道理;辭:言辭。 理由正當充足,措詞嚴正有力。
公平正直而不曲意迎合。
義:道理。詞:言辭。道理正當公允,嚴肅的措詞。亦作“義正辭嚴”、“辭嚴義正”、“辭嚴意正”、“詞嚴理正”、“正義嚴辭”。
名:名分,名義;順:合理、順當。原指名分正當,說話合理。後多指做某事名義正當,道理也說得通。
形容吐字準確,唱腔圓熟。
本指正正的旗號,堂堂的陣容。 現形容正大光明。
中正:正直。正直而沒有邪念。
處理事情公平正直,不講情面。 同“守正不撓”。
方正:正直;苟:苟且,不正派。指為人品行正直,不逢迎謅媚。
不正當的社會風氣。
丟棄正當的事不做,而去做邪惡的勾當。
復歸於樸實、淳正。同“反樸還淳”。
合情合理
明:表明;正:治罪;典刑:法律。依照法律處以極刑。舊時多用於處決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處理事情公平正直,不講情面。
堅守正道,不屈從。
堅持正道,決不屈服。
指廉潔奉公,不循私情。
道理嚴正公允,措詞簡煉。 亦作“辭順理正”。
指死後歸葬於故鄉。同“歸正首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