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條:法律條文。原指完美的法律條文。後指不能更改、必須遵守的信條。
科頭:不戴帽子;箕踞:兩腿分開而坐。不戴帽子,席地而坐。比喻舒適的隱居生活。
猶言插科打諢。戲曲、曲藝演員在表演中穿插進去的引人發笑的動作或語言。
穿插在戲曲表演中,使觀眾發笑的動作與道白。亦泛指引人發笑的言語、動作。
作怪、搗鬼、為難之意。
臬,標準,法式。原形容法令條文的盡善盡美。現比喻必須遵守、不能變更的信條。同“金科玉律”。
科:等第。力量的大小不一樣。
科頭:不戴帽子;跣足:光腳。光著頭赤著腳。
說滑稽話,拿人開玩笑。《黃繡球》第十五回:“那稿子是同 黃通理 大家參酌,中間也有發科打趣的處在。”
奸:壞事;科:法律條文。為非作歹,觸犯法令。
謂不戴冠帽不束帶。 晉 葛洪 《抱朴子·刺驕》:“若夫貴門子孫及在位之士,不惜典刑,而皆科頭袒體,踞見賓客。”
用作結婚的祝福詞或吉祥語。
科:科舉考試。指舊舉行科舉考試以選取優異的士人。
濫征捐稅,強行搜刮民財。同“橫征暴賦”。
見“ 科頭跣足 ”。
猶言插科打諢。戲曲、曲藝演員在表演中穿插進去的引人發笑的動作或語言。閧,同“哄”,喧鬧。
指父母、配偶、子女都健在的人(多指婦女)。也叫全福人兒、全乎人兒
泉水遇到坑窪,要充滿之後才繼續向前流。比喻學習應步步落實,不能只圖虛名。
砌,拼湊;捏造。指以滑稽的動作和詼諧的語言引人發笑。
策:策問;科:等第。拆閱策問題目,以決定錄取。舊指應試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