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砂。
山洞、窯洞或礦坑
礦坑負責人。
即礦產。
亦作“鍯硐”。鑿通竹節。
即礦產。清 林則徐 《查勘礦廠情形試行開採折》:“倘實係硐產全枯,徒勞無益,則名是實非之廠,似應據實開除。”
礦坑。硐,通“ 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