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議院   [zhòng yì yuàn]
[眾議院]基本解釋
1.某些國家或州的議會的下院 2.某些一院制國家的議會,如盧森堡的眾議院
[眾議院]詳細解釋
一些國家兩院制議會的下議院的名稱之一。亦省稱“ 眾院 ”。如: 美 眾院否決平衡預算法修正案。
[眾議院]百科解釋
眾議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西方兩院制國家的議會的下議院,有些國家稱為第二院,眾議院的議員人數是按各地人口多少的比例分配的,另一院為參議院。兩院制國會的起源是因為國家的創建者希望擁有一個貼近且跟隨民意公論的“人民議院”;眾議院一般被認為較參議院更具黨派色彩。眾議院也有其獨有的權力:倡議歲入法案之權、彈劾政府官員、以及在選舉人團僵持不下時選舉總統。然而,所有這些權力都可由參議院反制(counter-check)。參議院一般較眾議院更具威望。參議員任期較長、人數較少、且(多數情況下)較眾議院代表更多的選民。 更多→ 眾議院
[眾議院]英文翻譯
Chamber of Deputie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