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轄市   [shěng xiá shì]
[省轄市]百科解釋
省轄市,過去的行政區劃稱呼,指隸屬於省或自治區的“地級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條規定,“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據此推理,“省轄市”指除直轄市以外的地級市。 更多→ 省轄市
[省轄市]英文翻譯
Provincial Cities
省轄市,過去的行政區劃稱呼,指隸屬於省或自治區的“地級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條規定,“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據此推理,“省轄市”指除直轄市以外的地級市。 更多→ 省轄市
Provincial C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