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傷。《舊唐書·哀帝紀》:“ 天祐 元年八月十二日, 昭宗 遇弒。翌日, 蔣玄暉 矯宣遺詔:‘……昭儀 李漸榮 、 河東夫人 裴貞一 潛懷逆節,輒肆狂謀,傷疻既深,已及危革。’”
謂互毆致傷。《新唐書·循吏傳·韋宙》:“邑中少年,常以七月擊鼓,羣入民家,號‘行盜’,皆迎為辨具,謂之‘起盆’,後為解素,喧呼疻鬭。 宙 至,一切禁之。”
毆傷面部。
鞭打之使皮膚呈青黑色而無創痕。
謂互相毆打出血。
謂互毆致傷。《新唐書·循吏傳·韋宙》:“邑中少年,常以七月擊鼓,羣入民家,號‘行盜’,皆迎為辨具,謂之‘起盆’,後為解素,喧呼疻鬭。 宙 至,一切禁之。”
1.毆傷。輕傷為疻,重傷為痏。 2.泛指傷痛。
指腳氣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