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
袖手旁觀,不理不睬。
指合乎正道的禮法規範,使社會安定有秩序。
不近人情,不講道理。
窮究事物的道理。
比喻夫妻分離。
態度粗暴,不講道理。
形容言談有條有理,深刻精闢。
詞:言語,詞句。逮:到;及。指說話、寫文章時所用的詞句不能充分、確切表達出思想感情。
指另行打算或另想辦法。
安於本分,遵守事理。 書證:清·曹雪芹《紅樓夢》第九回:“寶玉終是個不能安分守理的人,一味的隨心所欲。”
做事殘忍,違背天道倫理。
指管理家務。
不懂得事物的道理
喻:曉喻,開導。用道理來開導說服人。
指再也找不到理由,無話可說。
當然:應當如此。按道理應當這樣。
道理不能勝過文辭。指由於不善於推理立論,儘管文辭豐富多彩,道理並不充分。
指有學問懂道理。
指切合事理而令人心滿意足。同“切理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