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犒享。 宋 蘇轍 《龍川別志》卷下:“ 翔 亦親至其地,犒設其族。”《宣和遺事》後集:“我眾人馬七百餘人,欲得少犒設,每人要金一兩,望陛下給之。”《續資治通鑑·宋仁宗慶曆六年》:“本路蠻寇未息,而官軍久戍,請歲給公使錢一千貫以犒設將校。”
賞錢。
優厚的犒賞。
犒勞賞賜。
酬勞犒賞。
1.獎勵犒賞。《宋史·職官志二》:“若朝廷軍期急速錢物金帶,以備激犒。”2.指用以激勵、慰勞將士的物資。《續資治通鑑·宋高宗紹興三十一年》:“舟約數百艘,有載糧往 濠州 者,有載激犒之 楚州 、 揚州 者,泝流牽挽,其勢甚速。”
犒賞
支付犒賞。
祖餞犒賞。《續資治通鑑·宋徽宗崇寧四年》:“﹝ 林攄 ﹞及辭,答語復不遜。 遼 人大怒,空客館水漿,絶煙火者三日,乃遣還,凡饔餼祖犒皆廢。”
犒勞軍隊。
供給酒食慰勞。《宋史·度宗紀》:“﹝ 鹹淳 五年十二月﹞甲申,以錢二百萬,命 京湖 帥臣給犒 襄 郢 等處水陸戍士。”
犒勞迎接。
猶犒賜。《資治通鑑·唐玄宗天寶十四載》:“ 杲卿 以 祿山 命召 李欽湊 ,使帥眾詣郡受犒賚。”《宋史·蕭燧傳》:“所募多市井年少,利犒賚,往往捕農民以應數,取細民以充軍。”《明史·西域傳一·哈密衛》:“宜革其王爵,居之 甘州 ,犒賚 安定王 ,諭以不復立之故。”
犒賞有功之人。
犒勞勤苦之人。
設宴犒賞。 唐 趙璘 《因話錄》卷二:“司徒 鄭真公 ,每在方鎮,崇樹公家,陳設器用,無不精備。至於宴犒之事,未嘗刻薄。” 唐 裴鉶 《傳奇·崑崙奴》:“﹝ 崔生 ﹞遂宴犒以酒肉。”《新五代史·雜傳·張全義》:“﹝ 張全義 ﹞年老不能進趨,遣人掖扶而登,宴犒盡歡,命皇子 繼岌 、皇弟 存紀 等皆兄事之。”
慰勞軍士的酒食。《資治通鑑·後周世宗顯德三年》:“ 逵 引兵過 岳州 , 岳州 團練使 潘叔嗣 厚具燕犒,奉事甚謹。”《續資治通鑑·宋仁宗皇祐四年》:“大兵且至,其繕治營壘,多具燕犒。”按,《宋史·孫沔傳》作“宴犒”。
用酒食或財物分賞下屬。
犒勞賞賜
犒賜。錫,通“ 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