汰減   [tài jiǎn]
[汰減]基本解釋
猶裁減。 張舜徽 《清人文集別錄·庸盦文編》:“各省免米商釐稅,及汰減緑營,添設練軍, 吉林 、 黑龍江 相繼遣大臣練兵,論者謂十年之間,凡大興革,皆以 福成 所議發其端。”
[汰減]詳細解釋
猶裁減。
張舜徽 《清人文集別錄·庸盦文編》:“各省免米商釐稅,及汰減緑營,添設練軍, 吉林 、 黑龍江 相繼遣大臣練兵,論者謂十年之間,凡大興革,皆以 福成 所議發其端。”
[汰減]英文翻譯
Destruction
猶裁減。 張舜徽 《清人文集別錄·庸盦文編》:“各省免米商釐稅,及汰減緑營,添設練軍, 吉林 、 黑龍江 相繼遣大臣練兵,論者謂十年之間,凡大興革,皆以 福成 所議發其端。”
猶裁減。
張舜徽 《清人文集別錄·庸盦文編》:“各省免米商釐稅,及汰減緑營,添設練軍, 吉林 、 黑龍江 相繼遣大臣練兵,論者謂十年之間,凡大興革,皆以 福成 所議發其端。”
De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