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指用手或手拿某些東西猛打
打,擊打。
元 楊梓 《敬德不服老》第一折:“你本是開國元勛,論汗馬位列三公,今日赴宴不遵令,卻用拳毆打 道宗 。” 元 高文秀 《澠池會》第三折:“我今且在筵宴之間,看封他何等官位,若是與某同列,某教左右親隨,拏他小卒毆打,庶報某讐恨。”《初刻拍案驚奇》卷三三:“律上説,毆打平人因而致死者,抵命。”
毆打,一詞出現在《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但是條文中並沒有描述“毆打”的含義。 更多→ 毆打
Bea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