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憲法   [shí xiàn fǎ]
[時憲法]基本解釋
即時憲歷。 清 俞正夑 《癸巳類稿·駐札大臣原始》:“是年( 康熙 三十三年)賜 西藏 第巴 金印,頒三十四年《時憲法》列 蒙古 各遊牧節氣。”亦稱“ 時憲術 ”。《清史稿·時憲志一》:“ 世祖 定鼎以後,始絀 明 之舊曆,依新法推算,即承用二百六十餘年之《時憲術》也。”參見“ 時憲歷 ”。
[時憲法]詳細解釋
即時憲歷。
清 俞正夑 《癸巳類稿·駐札大臣原始》:“是年( 康熙 三十三年)賜 西藏 第巴 金印,頒三十四年《時憲法》列 蒙古 各遊牧節氣。”亦稱“ 時憲術 ”。《清史稿·時憲志一》:“ 世祖 定鼎以後,始絀 明 之舊曆,依新法推算,即承用二百六十餘年之《時憲術》也。”參見“ 時憲歷 ”。
[時憲法]百科解釋
時憲法 1944年12月生,河南鹿邑縣人。現任河南省鹿邑腫瘤研究所、腫瘤醫院副主任醫師。 更多→ 時憲法
[時憲法]英文翻譯
Time co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