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   [shōu yǎng]
[收養]基本解釋
收下別人的兒女作為自己的兒女撫養
[收養]詳細解釋
收容撫養。
《莊子·盜跖》:“收養昆弟,共祭先祖。” 宋 蘇軾 《與朱鄂州書》:“遇飢年,民多棄子,因盤量勸誘米,得出剩數百石別儲之,專以收養棄兒。” 周立波 《山鄉巨變》上二:“ 李月輝 從十三歲起,就是一個父母雙亡的孤兒。他的伯伯收養了他。”
指收留贍養。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獻六·樓護養呂公》:“所謂與 護 相知者,當是既執獻 寬 ,而收養其父母耳。”
[收養]百科解釋
收養又稱,系指將他人子女收為自己子女,中國古代又稱為螟蛉子,這是由於古人誤以為蜾蠃把螟蛉的幼蟲收養作己子,實際上它們是用作給自己幼蟲的食物。法律上,收養視同婚生子女的一種身分契約關係。由於收養會將本無真實血緣聯絡之人間,擬制具有親子關係,因此收養者與被收養者間又稱為法定血親或擬制血親。收養者稱為養父或養母,被收養者則稱為養子或養女;被收養者之生父母稱為本生父母,而對本生父母而言,被收養者稱為出養子女。子女出養後,本生父母之親權即處於暫時停止之狀態。 更多→ 收養
[收養]英文翻譯
adop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