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辦   [cǎi bàn]
[採辦]基本解釋
採買備辦
[採辦]詳細解釋
上貢之物,由地方貢奉稱歲辦,如不足,則由官出錢收購,稱“採辦”。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四:“ 洞庭 東山 碧螺峯 石壁,歲產野茶數株,土人稱曰‘嚇殺人香’。 康熙 己卯,車駕幸 太湖 ,撫臣 宋犖 購此茶以進。上以其名不雅馴,題之曰‘碧螺春’,自是地方有司歲必採辦進奉矣。”
指採購。
《老殘遊記續集遺稿》第四回:“我好容易千方百計的湊了這些銀子來踐你的前約,把銀子交給你,自己去採辦罷。”
明 制,金銀礦藏,皆由朝廷委派內外官員經營管理,或監督開採,規定每年徵收金銀的數額,稱為“採辦”。參閱《明會典·課程六·金銀諸課》。
明 代各地向朝廷進貢的土產稱“歲辦”。歲辦的物資不能滿足需要,或認為不合要求,就出錢向商民採購,稱“採辦”。
《續文獻通考·市糴一》:“ 仁宗 洪熙 元年六月,趣中官在外採辦者還,罷所市場。”
[採辦]百科解釋
採辦,指採買備辦。語出《續文獻通考·市糴一》:“ 仁宗洪熙元年六月,趣中官在外採辦者還,罷所市場。” 更多→ 採辦
[採辦]英文翻譯
buy; purch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