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手動腳,拉拉扯扯。
抓,捕捉。
向水中探物。亦泛指尋取。
向水中采物。《元史·食貨志二》:“珠在 大都 者, 元貞 元年,聽民於 楊村 、 直沽口 撈採,命官買之。”
指額外的收穫。
1.亦作“撈摝”。水中探物。 2.泛指營求,尋取。
1.使龍離海。喻處於困境。 2.指引誘男人。
打撈。
搖船盪槳。
規模較大的捕魚活動
舊時兵船的一種。
猶擾攘。
方言。洋財,意外得到的財物。
方言。指沒有正當職業,專靠偷拐詐欺過日子的流氓。
亦作“ 撈凌 ”。亦作“ 撈鈴 ”。顫抖貌。
見“ 撈菱 ”。
1.從水裡打撈 2.用不正當的手段取得
把沉在水裡的人或物找著取上來。《京本通俗小說·碾玉觀音》:“﹝ 崔寧 ﹞看著 清湖河 里撲通地都跳下水去了,當下叫人打撈,便不見了屍首。”《清會典事例·戶部·辦銅鉛考成》:“ 雲南 、 貴州 兩省,沉失銅鉛,定限一年撈獲……至限內有升遷事故,仍留沉銅鉛處所打撈。” 楊振聲 《報復》:“岸上幾個漢子,在大家催促聲中,下水將他們打撈起來。”
捕捉和打撈水生生物
賭博中贏回輸掉的本錢,泛指補償上損失了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