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會或行軍時相互邀請唱歌。
《人民日報》1966.12.18:“解放軍某部在徒步行軍,由於路程遠天氣熱,各連都開展了拉歌、唱歌、賽歌、講故事、說笑話等活動。”
分兩幫相互邀歌的娛樂活動稱之為“拉歌”。拉歌也是軍隊的一種娛樂方式。風俗習慣 很多地方會以“拉歌”的方式挑選情人,例如劉三姐。當然,軍人拉的是軍歌。劉三姐拉的是山歌。 更多→ 拉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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