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司   [yā sī]
[押司]基本解釋
宋 時辦理文書,獄訟的地方胥吏,多由當地有產業人戶中差選。
[押司]詳細解釋
宋 時辦理文書,獄訟的地方胥吏,多由當地有產業人戶中差選。
宋 趙彥衛 《雲麓漫鈔》卷十二:“諸縣人吏,國初,押司、録事於等第戶差選諳吏道者充。”《宣和遺事》前集:“有那押司 宋江 接了文字看了,星夜走去 石碣村 ,報與 晁蓋 幾箇,暮夜逃走去也。”《醒世恆言·喬太守亂點鴛鴦譜》:“ 喬太守 寫畢,叫押司當堂朗誦與眾人聽了。” 洪深 《申屠氏》第六本:“押司點頭微笑。”
[押司]百科解釋
宋官署名吏員職稱,經辦案牘等事。《宋史·職官志》所載群牧司與臨安府吏員皆有押司官,其名為官而實為吏。例如:在《水滸傳》經常提到宋江,當地百姓都稱呼宋江為”宋押司“,因為宋江在鄆城縣縣衙當文書一職。 更多→ 押司
[押司]英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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