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尉平   [tíng wèi píng]
[廷尉平]基本解釋
亦作“ 廷平 ”。亦作“ 廷尉評 ”。亦作“ 廷評 ”。官名, 漢 時為廷尉屬官。 宣帝 地節 三年,初置廷尉平四人:稱左右平,秩六百石。 東漢 光武帝 省右平,唯有左平一人,掌平決詔獄事。 魏 晉 以後不分左右,直謂之廷尉評。 北魏 、 北齊 及 隋 各設廷尉評一人。 隋文帝 開皇 三年罷。至 煬帝 及 唐太宗 時復置評事,屬大理寺,但一般仍以“廷評”稱之。《漢書·刑法志》:“今明主躬垂明聽,雖不置廷平,獄將自正。” 晉 潘岳 《閒居賦》序:“逮事 世祖武皇帝 ,為 河陽 、 懷 令,尚書郎,廷尉平。”《北史·元順傳》:“時三公曹令史 朱暉 素事録尚書 高陽王 雍 , 雍 欲以為廷尉評,頻煩託 順 , 順 不為用。” 唐 杜甫 《送重表侄王砅評事使南海》詩:“廷評近要津,節制收英髦。” 唐 李商隱 《偶成轉韻七十二句贈四同舍》詩:“廷評日下握靈蛇,書記眠時吐綵鳳。”參閱《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後漢書·百官志二》、《通典·職官七》。
[廷尉平]詳細解釋
亦作“ 廷平 ”。亦作“ 廷尉評 ”。亦作“ 廷評 ”。官名, 漢 時為廷尉屬官。
宣帝 地節 三年,初置廷尉平四人:稱左右平,秩六百石。 東漢 光武帝 省右平,唯有左平一人,掌平決詔獄事。 魏 晉 以後不分左右,直謂之廷尉評。 北魏 、 北齊 及 隋 各設廷尉評一人。 隋文帝 開皇 三年罷。至 煬帝 及 唐太宗 時復置評事,屬大理寺,但一般仍以“廷評”稱之。《漢書·刑法志》:“今明主躬垂明聽,雖不置廷平,獄將自正。” 晉 潘岳 《閒居賦》序:“逮事 世祖武皇帝 ,為 河陽 、 懷 令,尚書郎,廷尉平。”《北史·元順傳》:“時三公曹令史 朱暉 素事録尚書 高陽王 雍 , 雍 欲以為廷尉評,頻煩託 順 , 順 不為用。” 唐 杜甫 《送重表侄王砅評事使南海》詩:“廷評近要津,節制收英髦。” 唐 李商隱 《偶成轉韻七十二句贈四同舍》詩:“廷評日下握靈蛇,書記眠時吐綵鳳。”參閱《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後漢書·百官志二》、《通典·職官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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